李林(1915.11.15-1940.4.26),原名李秀若,女,福建龙溪县人。李林幼年侨居荷属爪哇,1929年回国就读集美中学,1933年就读上海爱国女中,积极参加学生抗日救亡运动。1936年参加革命,参与创建雁北革命根据地,抗击日军。1940年4月26日牺牲于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,平鲁区为纪念李林烈士,成立“李林中学”。 2009年被选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之一。
1938年,在晋西北人民代表大会上,贺龙称赞她是“我们的女英雄”。
1940年,李林牺牲后,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从延安发来唁电,对李林的革命生涯给予高度评价,称她“不仅是女共产党员的光辉模范,而且是全国同胞所敬爱的女英雄”。
同年,延安《新中华报》、《中国妇女》杂志,重庆《新华日报》等许多革命报刊杂志,登载了李林的英雄事迹,赞颂李林的伟大壮举铸就了中国民族英勇的最光荣典型。
中共晋西北区党委机关报《新西北报》发表社论,称赞李林是“中国民族英雄的最光荣典型”,她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史上唯一的华侨抗日女英雄。
2009年李林被选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之一。